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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8月28日

忽有微凉何处雨

生活总是出其不意。Cest la vie.

最近的心态,非highlow. 吃过晚饭,洗洗涮涮。习惯戴的胶皮手套几天前漏掉。赤着双手洗衣服。温水、细腻的肥皂泡泡与手中的淡蓝色棉质织物一起安抚我的皮肤,平和的心态一下子就回来了。不再high也不再low.

嘴边挂着的小调,从前几天的“Live Forever”换成了Champagne Supernova. 觉得自己越来越轻,飘起,飘到太空,不见地面上的点点灯火,只见黑色夜空中的无数闪烁。登陆小王子的supernova,被landslide掩埋,再也不被世人找到。

忽有微凉何处雨。

8月25日

满身风露 Oasis-Live Forever

重听了一下Oasis的这首Live Forever, 发表于1994年的单曲,某网站只给了两星半的评价,还是很喜欢。

93年刚刚签下Creation RecordsOasis,在94年就凭着这首单曲站到了英伦摇滚的最前沿。

Noel Gallagher的词作太有英伦的风格,灰暗却不黑暗,有点儿像怀旧的墓地派诗作。开篇还像小孩子的话题,转而就变成带着怪诞的阴冷。Liam GallagherMV里坐在挂在墙上的椅子里唱,有些孩童般的自得;一袭黑衣和黑色眼镜又让人想起置身世外的哲人。

歌中唱着永生,MV里却自掘坟墓,一脸木然地平静躺下,一锹锹土盖在身上。墓地中的思考是怎样的?

很“虚”的歌词。不是说虚伪,是说歌词留下了很多的空间让人思考。犹如Henry James的《贵妇画像》,开放式的结局,意犹未尽。

凉,却不似November rain打在身上的彻骨寒。恰似晚春时候——

满身风露。

8月22日

丫头

丫头。我。能做的都做了。谁知对错?谁管对错?

她自在地躺在沙发上,头枕着我的小腹。憋了半天告诉我:“我遇到个人,我想结婚。很适合。”我难受,她也难受。我没哭、没闹。哭闹也没有用。她说话时都已经不能看着我的眼睛了,我还能怎么办。

转移到床上,赤裸的肌肤碰触着,两人一起瞪天花板。转过头向对方说话,四片嘴唇就贴到一起。想想之前跟自己玩儿的文字游戏“YIYU”,究竟是什么?抑郁?意欲?抑欲?我真切地感觉到女人很贱,明知不是自己的了,却偏偏更想要。唇与唇的摩擦,舌与舌的纠缠。无力而颤抖的手指在全身的肌肤上游走。薄薄的底裤是最后的防线。舌尖在肚脐周挑逗地舞动着,静静的房间里只能听见轻轻的呻吟。最后的障碍不能越,干柴烈火不尽燃。我不知道丫头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,她只说她快把牙齿咬碎了,我只知道我快把她的皮肤咬破了。从颈子,到肩膀,品尝脊柱外浅浅的小沟里淡淡的咸味,最终到达翘起的臀部。谁的身上都没有吻痕,只有标志着torture的牙印。

我被压在下面时,终于开始哭。抑制得住抽泣,却抑制不住眼泪。丫头不像往常一样不让我哭,只紧紧地抱着我。肩膀抵着肩膀,她用左耳听我流泪的声音,用味蕾尝我泪水的味道。

我试图在她的臂弯里睡去,却越来越清醒。我翻身坐起,丫头不让我走,因为我没给理由。我丢下两个字:“吃醋”。她的手臂便像离了树干的枝条一般垂下。分床也睡不着,我转战沙发,点上七星烟,倒上人参酒。热热的液体顺喉咙而下,暖身而不暖心。深夜里不见跳舞的烟雾,只见烟尖喷薄的红色。记起一句词:“陪君笑醉三千场,不诉离伤。”那是男儿的豪情与洒脱,女儿有的,只能是“卧后清宵细细长”。

不知是酒醉人还是人自醉,带着指尖的烟味和口中的酒味,晃到一张没有人躺的床边,落下,昏睡。

昏睡是一种幸福,幸福总不会太持久。不到两个小时的睡眠,让我头痛欲裂,晃晃悠悠地找不到平衡。飘到丫头床边,在她耳边低语,她又迷迷糊糊地伸出胳膊揽我入怀。我忍不住问自己:她知道抱的是我么?仰起头看她的右脸,发髻线、眉毛、浓密却并不上翘的睫毛,鼻梁鼻尖、脸蛋、目光最后还是停留在嘴唇上。真想把自己有些干涩的嘴唇递上去轻轻磨擦,看她睡的沉,又打了退堂鼓。

我知道在熟睡的丫头身边我睡不着了,轻身下床,去找冰凉的酸梅汤。

8月11日

丫头

电话铃响。

“喂?”带着哭腔。

我忙问,“怎么了?”

丫头说:“没怎么啊。”

“都哭了,还没怎么?!”

丫头解释说:“我切洋葱来着。”

我立刻来了精神:“做什么呢?”

“咖喱,你过来吧。”

 

还在门外,我就听见了Garou那狼嚎般的嗓子。丫头给我开门时,问:“知道‘Bandits’里的Kate是怎么做饭的不?”我只好说不知道。丫头一笑。

两碗咖喱饭,一人一碗。丫头拉我坐在窗台上,一边听Garou一边听雨一边吃饭。丫头问:“多久没听雨声了?”我正思考,丫头又说:“打在板油马路上的雨声能好听到哪里去。李义山的‘留得残荷听雨声’才是境界。”

碗见底,丫头忽然说:“下楼玩儿雨去不?”不由我分辩,这家伙打开柜门,拿出两只高脚杯。我以为她会开瓶红酒,没想到她居然从一个泡着人参的玻璃酒坛子里接酒。我不由惊讶:“改白酒了?!”回答是:“你觉得啤酒配Garou的嗓子吗?”

每人一只酒杯,一把雨伞,一双塑料拖鞋,下了楼,站在雨里。丫头教我看雨中的灯光,尤其是车的灯光。果然不一样,让我想起罪案。丫头有太多花样,我从没站在雨里喝过酒。不过,夏夜里这么干,确实惬意。踩水,儿时的游戏。除了手中的酒杯,我好像又和小时候一样了。

上楼后,丫头把我推进浴室,丢给我一条浴巾和一句话:“明天我要去勾引一个人,一会儿你帮我看看衣服。”

等我从浴室出来,就看见丫头站在玻璃茶几上。深咖啡色的半跟皮鞋,同色的贴身长裤,半透明的军绿色纱质衬衫,领口的扣子没系,刚好露一点点黑色的蕾丝抹胸。“怎么样?”我实话实说,“我挺喜欢,但男人未必喜欢。”丫头满不在乎,“我没说我要勾引男人。宝宝,给我点支烟吧。”我拿起打火机,恭恭敬敬地举着。丫头笑了,“忘了怎么给我点烟了?”我老老实实地拿起一支烟,放进自己嘴里,点着,等烟丝变成红色,再把烟递给丫头。丫头从茶几上下来,和我一起坐在沙发上,嘴唇做成发[u]音的形状,缓缓地向我喷吐烟雾。我在本能和酒精的作用下,真的有短暂的迷惑,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10分钟的快乐还是一辈子的友谊。我和丫头的友谊,真的可以一辈子的。

丫头替我做了选择,她把头扭转,目光开始搜寻烟缸去了。